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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财产分割的签订主体是谁 婚前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2021年11月11日  扬州离婚纠纷律师

 王娟律师,扬州离婚纠纷律师,现执业于江苏尚鼎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婚前财产分割的签订主体是谁

  很多网友都已经结婚或者将要结婚,或者有些年轻的网友对结婚相关的问题也有些好奇,比如说大家常常听到的婚前财产分割协议,有的网友想知道婚前财产分割的签订主体是谁,婚前财产分割有什么要求,所以搜集了相关资料供大家参考。



  一、婚前财产分割的签订主体是谁


  婚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首先要看当事人是否对财产有约定,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且内容合法有效者,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1、约定的主体要合法。约定的主体只能是夫妻双方。约定时,双方必须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双方意愿表示要合法。双方的意愿应是真实自愿的,任何一方不得采取欺骗、威胁、胁迫等手段,显失公平的约定也不得成立。


  3、约定内容必须合法。约定内容必须符合法律及社会公共道德,不得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的利益。凡逃避夫妻、父母子女法定义务的约定无效。


  4、约定的形式必须合法。约定应以书面方式进行,口头约定如双方承认的也有效。只有符合上述条件的约定,才能按约定处理。




  二、意思表述要明确


  意思明确是任何一种协议都要求的,对于婚前财产协议的要求也是一样。而且,婚前财产协议,基于其签订当事人身份的特殊性,有了明确的意思,日后不致因协议的理解发生争执而产生不必要的矛盾隔阂。其意思的明确表面在以下三个方面:


  1、婚前财产范围明确。无可否认,婚前财产协议中并不一定非得把所有的婚前财产都标注清楚,而只需把需要特别提出的,或以供婚后分享的财产列明即可。更何况,由于财产具有流通性的特质,很容易产生婚前财产协议不明确的争执。为此,若只是列出了自己的一部分财产,应在协议中明确有其他财产的意思表示为宜。


  2、婚前财产婚后共享的比例明确。在婚后可以与爱人共享的财产内容,以及共享的比例应该清楚,千万不能欲说还休,并且认为对方应该知道自己的意思。


  3、财产描述要明确。在实践中,由于财产描述不明确最终导致认为协议约定不明而不予确认的案例不在少数。比如房产的描述,很多伴侣在作婚前财产协议时,对于一方的婚前房产只是写;某某小区的房屋归双方共同所有;,这就是一个有问题的描述。


  三、条件设定要清楚


  协议的生效若未作特别约定的话,一般是结婚登记后生效。在大多数情况下,伴侣在签订协议时都会写;本协议自双方签字时生效;。对于婚前财产协议来说,明显的是为结婚后共同生活所签署的约定,也即应以结婚登记为有效要件。有的伴侣在约定婚前财产归婚后共有时,会作出这样的约定,;若双方不离婚,则此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财产约定,实际等于没有约定。从财产协议的最终效果来说,为离婚财产分割提供了便利。此类约定,对于非财产所有者一方来说,显然是不利的。


  意思的表述清楚,层次分明,不致发生歧义。作为协议来说,还是要遵从一定的范例格式。


  可以看到,网友们的婚前财产分割的签订主体是谁的问题有了解答,当然在婚前财产分割协议的签订时很多其他的条款也要注意,一般最好明确双方的财产,这样也有利于家庭的稳定,如果有其他疑问,欢迎向和律师咨询。







婚前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夫妻财产的归属一直以来都是矛盾产生的地方,对此其实法律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夫妻双方也可以自由约定财产的归属,所以下面是为大家介绍关于婚前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希望能够帮助大家解决相应的问题,当然大家也可以咨询。



  一、婚婚前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为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表明,婚前财产不因结婚时间长短而变为共同财产,非所有权人的另一方不得侵犯。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




  二、婚前财产分割主要有以下情况:


  1、夫妻双方对财产归谁所有以书面形式约定的,或以口头形式约定,双方无争议的,离婚时应按约定处理。但规避法律的约定无效。


  2、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遵循共同财产的处理原则。


  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 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复员军人从部队带回的医药补助费和回乡生产补助费,应归本人所有。


  4、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双方所分财产相差悬殊的,差额部分,由多得财产的一方以与差额相当的财产抵偿另一方。


  5、已登记结婚,尚未共同生活,一方或双方受赠的礼金、礼物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具体处理时应考虑财产来源、数量等情况合理分割。


  各自出资购置、各自使用的财物,原则上归各自所有。


  三、婚前财产的范围


  1、一方个人所有的财产,如工资、奖金,从事生产、经营取得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因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资本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一方婚前已经取得的财产权利,如一方婚前取得的债权等。


  3、一方婚前财产的孳息,包括个人财产婚前孳息和婚前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


  4、一方婚前以货币、股权等形式存在,而婚后表现为另一形态的财产。婚前财产的界定时间为双方结婚登记之日,结婚登记前双方分别所有的财产归一方所有,结婚登记日后一方单独获得或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当事人特别约定外,作为婚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不因婚姻关系的延续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这意味着是个人财产的始终是个人财产。为大家带来关于婚前财产分割法律规定的相关知识。若大家还有其他疑问亦或是其他问题,欢迎咨询。








来源: 扬州离婚纠纷律师  Tags: 婚前财产分割的签订主体是谁,婚前财产分割法律规定


王娟——扬州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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