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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哪些证据更有利于取得孩子的抚养权?
2018年7月13日  扬州离婚纠纷律师
  有证据证明能为子女提供更好的学习生活条件的一方,更容易得到子女的抚养权。具体包括提供以下方面的情况证明:

  1、工作性质;

  2、工作环境;

  3、收入状况;

  4、居住条件;

  5、文化程度;

  6、性格修养;

  7、其它家庭成员状况。

  此外,还可以提供对对方不利的证据,以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如:对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等等。

  利于取得子女抚养权的证据

  在我们代理的离婚案件中,60%的案件存在争夺孩子抚养权问题。其中又包括两种:

  其一,真心爱孩子,愿意和孩子一起生活。

  其二,为了得到房产或更多的财产,以孩子为筹码,迫使对方让步。

  收集哪些证据可以最大可能争取到孩子的抚养权呢?我们认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首先,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全文阅读】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

  夫妻双方离婚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归属谁?依据《婚姻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和长期的司法实践,其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

  第一,哺乳期内的子女由母亲抚养为原则。

  第二,哺乳期后的子女由谁抚养的问题。首先应由父母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情况判决。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判决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全文阅读】


来源: 扬州离婚纠纷律师  


王娟——扬州离婚纠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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